香港即時新聞網
教育局:審視「常居香港」會考慮教師不在港原因及次數
來源 : NOW
更新 : 2026-09-05 08:16
【Now新聞台】教育局回覆查詢指,教師必須符合申請執業證書的六個要求,才可獲發執業證書。就申請人是否符合「通常居於香港」的要求,局方會考慮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等;又鼓勵教師參與網上或實體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同時正與師資培訓大學探討開辦培訓課程,讓有意申請執業證書而尚未符合持續專業發展要求的人士報讀,會平衡兼顧要求及實際運作需要,訂定具體執行細節。
熱門新聞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