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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30年前行劫謀殺罪疑犯患末期癌症 有大律師指控罪嚴重仍可舉證定罪
來源 : TVB
更新 : 2026-09-03 23:08
一名涉及行劫謀殺罪的疑犯,在逃約30年後入境時被捕,最新因患末期癌症等,其代表律師提出他不適合答辯。有大律師指,就算被裁定不適合答辯,由於控罪嚴重,相信仍可透過其他舉證定罪。被告為61歲姓文的內地男子,涉及1991年深水埗北河街一宗表行行劫案,案中一名店員被槍擊死亡。疑犯2023年從內地入境本港時被捕,控以謀殺及企圖行劫。 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辯方指基於被告確診四期肺腺癌,並擴散至腦部,完成手術後,醫療報告顯示,他無法憶述案發細節等,亦不知認罪與否的分別,屬無精神能力答辯。法官稱周五將引導陪審團,決定被告是否有能力應訊。有大律師指相關情況非罕有,仍可靠其他舉證,繼續審訊。 大律師靳晧南說:「在2020年6月,也有一宗黃大仙竹園南邨的謀殺案,案中56歲的被告,他襲擊一個鄰居,因錢債問題襲擊對方,身中50刀不治,案中被告同樣地被陪審團裁定,不適合答辯,但控方仍繼續就被告的殺人行為舉證,舉證最終成功,陪審團最終裁定被告曾作出殺人行為。」他又稱,若陪審團最終裁定被告適合答辯,被告仍要配合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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