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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所健身室手淫 53歲漢判囚兩周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10-28 15:30
任職資訊科技員的一名53歲男子,於今年2月疑在旺角一私人屋苑的會所健身室手淫,他於期後被捕,並承認一項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黃士翔指雖然本案不涉及與目擊女子有身體接觸,但任何身處公眾地方的人士均應受到保障,而公眾亦對此類事件反感,故認為判處監禁為唯一合適選項。黃官接納被告有悔意,另外考慮到較長刑期會導致他失去工作,終判處監禁兩周。 被告羅偉強(53歲,資訊科技員)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指他於今年2月1日,在旺角福利街8號港灣豪庭俱樂部會所健身室,作出性質猥褻、淫褻或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對自己的陰莖進行手淫。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人勤奮,半工讀取得學位,且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多年來亦患有抑鬱症,近年亦出現一些心理問題。辯方強調被告承認犯案,有真誠悔意及獲家人支持。辯方另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因夫妻關係冷淡及因財困,覺得「自己有啲無用」,在負面情緒影響下犯案,又指被告初犯有真誠悔意,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黃官則指被告案發時在健身室自瀆,現場有一名女子目擊過程,2人甚至有眼神接觸,故即使事件不涉及身體接觸,任何身處公眾地方的人士應受保障。黃官認為不適合判處感化或社會服務令,考慮到心理報告反映重犯機會屬中等偏低,終判囚兩周。 案件編號:WKCC 326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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