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時新聞網
大律師:認真意圖夾錢 算口頭合約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10-27 03:38
與同事或親朋好友合資購買六合彩平常不過,但若代購者中獎後獨吞派彩,其餘合資者是否只能自認倒楣?大律師陸偉雄指,同事間只要有認真意圖夾錢購買,即已達成口頭合約,若有人破壞合約,可循民事訴訟途徑追討損失,惟事前須商量好分配金額的方式。 陸偉雄解釋,只要事主與同事事前有認真意圖夾錢,並已商討中獎後的分配金額,即達成具法律效力的口頭合約;即使部分同事表示「遲啲畀番錢」,只要有夾錢意圖,亦算協議成立。若代購者中獎後未按原定方式分配金額,可被視為破壞合約。 他續說,法庭會按追討金額大小安排不同司法機構審理。涉案金額在7.5萬元以下由小額錢債審裁處受理;介乎7.5萬元至300萬元由區域法院處理;超過300萬元的巨額爭議則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而是次食環署六合彩事件金額逾3,000萬元,故眾人向高等法院入稟。 律師梁永鑑則指,同事合資購買彩票,即便沒有事前說清楚如何分配獎金,按合理推斷亦應以夾錢比例平分獎金;各人口頭上或電子通訊訊息內容,也可作為有協議和承諾的證據。若中獎後才有人認為自己應取更多份額,繼而拒絕分錢並消失,此舉等同盜竊行為。
熱門新聞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