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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移民申早領MPF 中介人罪成 另一客戶脫罪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10-22 19:05
廉政公署早前搗破一個貪污犯罪集團,涉嫌透過貪污及欺詐手段,協助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成員使用虛假證明文件及法定聲明,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廉署其後落案起訴一名保險代理強積金中介人及其4名客戶,指該中介人涉收取該4名客戶數萬港元款項,以協助客戶偽造移居內地或非洲的證明文件,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其中的3名客戶承認串謀詐騙等罪,餘下的中介人及一名客戶則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今日(22日)裁定中介人面對的其中6罪罪成,另一被告則脫罪。溫官亦將案件押後至11月5日聽取辯方求情。 兩名不認罪被告分別是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時任保險代理暨強積金中介人黃錦輝(36歲)及強積金計劃成員何遠文(44歲)。黃否認5項串謀詐騙、及3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何則否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法官表示信立控方證人的證供,相反則不信立黃錦輝的說法,惟認為未能完全排除何遠文的說法可能是真的,最終裁定黃面對的其中4項串謀詐騙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罪成,其餘兩罪則脫罪,何面對的所有控罪均罪名不成立。 3名認罪被告均為強積金計劃成員,依次為麥國沛、顏漢偉及李芷君(女),年齡介乎52歲至53歲。麥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於2021年7月16日與黃錦輝及他人串謀欺詐永明信託;顏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於2022年5月16日在香港知道或相信一份看來是在律師陳錫恩面前簽署的聲明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以致對永明信託或其他人不利;李則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她於同年3月28日使用上述虛假文書,及知道或相信一份僱傭協議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 積金局表示歡迎法庭裁決,裁決向社會有效傳遞任何以非法手段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必定會受法律制裁的訊息。積金局並強烈譴責有關中介人教唆強積金計劃成員使用虛假文書,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非法提早提取強積金。 案件編號:DCCC 98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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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移民申早領MPF 中介人罪成 另一客戶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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