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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虐兒案惹關注 律師指保護網有漏洞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10-18 19:29
屯門女童孭爛書包拎12公斤啤酒事件震驚全城,其父母較早前因涉嫌虐兒被捕。有市民向《東呼即應》表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明明已實施超過半年,教師、社工等專業人士有舉報責任,為何悲劇仍會發生。有律師則直指,現時機制下即使有人舉報,但不一定代表之後執法部門或社署等部門能即時協作,就保護兒童角度而言,仍可能存在拖延風險。 被問到如在街上遇到類似情況,會選擇拍片放上網抑或出言制止,市民黃先生表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若貿然制止擔心會引發衝突,又指若情況如不太過分,也只能當旁觀者。市民郭先生則指,雖然一家不知一家事,但看不過眼也會出聲,但視乎情況及溝通的結果而定。市民陳先生則質疑,《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已實施一段時間,而今次懷疑受虐的女孩,書包明顯已破損,為何社工似乎未有即時行動,未能在悲劇發生前及時發現。 現行法律如何保障兒童免受傷害,律師蘇文傑解釋,現時主要有兩項機制,第一是緊急層面,執法部門、社會福利署或授權人士,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即時介入,將兒童帶往指定的收容所或安全的地方。第二是司法層面,由社會福利署等部門向少年法庭申請,由法庭考慮是否發出照顧命令、保護令或監護令等,讓小朋友最終免受傷害。但他指出過程中可能有「時間差」,包括須等待社署報告、醫療或心理評估報告,執法部門會否進行實際調查,以及安排的資源是否充足均有影響,在保護兒童角度而言,不排除會出現「時間差」或證據門檻等問題。 蘇文傑又提到,特別是前線社工或執法機關人員,需要判斷個案是否達到疏忽照顧門檻,而每宗個案均須視乎證據而定。剛於2026年1月正式實施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涵蓋三大類型專業人士,包括教育界、醫護界及社福界,並訂明25類專業人士若遇嚴重虐兒個案,有法定舉報責任,惟法例亦有幾個限制,第一是強制舉報者並非涵蓋所有市民。第二是強制舉報門檻為「嚴重虐待」,一般輕微的疏忽照顧、管教不當或因經濟困難照顧能力不足,未必屬於嚴重虐待個案,中間如何判斷,或令前線同工感到困難或猶豫。 蘇又強調,舉報是一回事,隨後跨部門協作又是另一回事,法例要求強制舉報,但舉報後不代表後續處理的部門,例如執法部門或社署等能即時協作,故在保護兒童角度,仍可能存在被拖延的風險。至於兒童日後能否重返原生家庭,則是保護兒童法例及實際操作上最困難的一環,因為制度上要避免出現極端狀況︰兒童過早重返原生家庭可能導致二次虐待或傷害,相反若過於容易永久分離,兒童失去家庭連繫亦是另一種傷害。 蘇指出,在實際運作上,標準不一定在於父母是否已被刑事監禁或道歉,亦應考慮父母日後的照顧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夠社區支援等,確保兒童安全得到確實保障。一般而言,法庭或社署有幾項考慮,包括父母是否承認有關問題及認清相關行為的風險;原生家庭的問題,例如父母依賴酒精或藥物,以至小朋友特殊學習需要等問題能否獲得有效介入。部分個案雖父母已被判刑及服刑完畢,但若情緒管理仍未改善,或戒毒、戒酒等療程未完成,亦會影響兒童能否重返原生家庭,但強調刑事判決與刑罰固然有阻嚇力,但兒童的將來仍需社會上軟性的支援,兩者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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