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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旺角毒窟行動 相隔4個月再拘兩男 兼助業主收回單位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10-15 21:49
執法部門自6月起展開代號「明法」行動,打擊旺角區內毒窟的幕後主腦及經營者。經深入調查後,警員昨日(14日)在旺角區拘捕一名姓黃(48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和「洗黑錢」,懷疑他曾經處理逾百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另外,警員今日(15日)亦在一懲教所拘捕一名姓林(31歲)本地男子,涉嫌「准許處所使用作為毒窟」,懷疑他曾租用大廈單位作毒窟用途。警員亦聯同執達吏,協助業主成功收回涉案單位。 截至今日,警員透過「明法」行動拘捕2名幕後主腦,包括於今年6月被捕,一名姓葉本地男子,他已被落案控告「洗黑錢」罪名,現正還押,有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該名姓黃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執法部門重申,將會繼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打擊毒窟,並警告任何毒窟經管者及知情而容許單位繼續經營毒窟的租客及業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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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旺角毒窟行動 相隔4個月再拘兩男 兼助業主收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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