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時新聞網
交易含貴金屬及寶石鐘錶超出限額 本地公司受查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10-09 16:30
香港海關昨日(8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在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下並非B類註冊人的本地公司,進行了12萬以上港元含貴金屬及寶石的鐘錶的現金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 除B類註冊人以外,任何人均不得在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過程中,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任何並非B類註冊人的交易商,若聲稱為B類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已複製
https://www.headline4hk.com/article/20261009/oncc/bkn-20261009160109665-1009_00822_001/
交易含貴金屬及寶石鐘錶超出限額 本地公司受查
交易含貴金屬及寶石鐘錶超出限額 本地公司受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