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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母稱記起黃埔花園單位僅落丈夫名 自己名下沒有物業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10-07 20:44
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2月疑遭前夫鄺港智一家分屍案,蔡的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今日(7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蔡天鳳母親張燕花續出庭作供接受盤問,辯方提及張昨作供指,她與丈夫聯名持有一黃埔花園單位,她更指控辯方說謊;然而昨有警員聯絡張,詢問其早前提及的黃埔花園單位的地址,張指自己找出文件後才發現原來自己並不是該單位的業主。辯方又提及張早前作供時指,案發當日她就女兒失蹤致電其前大伯,而對方說蔡飲酒去了,她喝醉後明天就會回來,但張與警員落口供時並未提過此事,獲張確認。 3名被告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及於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 法官今早向陪審團指出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昨作供中提及黃埔花園單位,並重温了張的證供指,辯方昨質疑為何蔡為避稅將加多利山單位置於鄺球名下,而不將單位置於張名下,張回答指自己名下也有物業,與丈夫蔡楚生(音譯)聯名持有黃埔花園單位。 張接受代表被告鄺港傑的大律師Trevor Beel盤問時指,蔡天鳳曾提供約200萬港元予鄺港傑開設雞蛋仔店,因鄺港傑向蔡天鳳提及找不到工作,「甜言蜜語同佢講」,希望她能提供工作。辯方提及雞蛋仔店名中帶蔡天鳳孩子名字中的字眼,向張指出雞蛋仔店是由蔡天鳳設立的,她和鄺港傑經營店鋪以作疫情時的消遣事業,因為蔡天鳳子女喜歡吃雞蛋仔。張指可能這是一方面,但幫鄺港傑亦是另一方面。 辯方又指昨晚曾有警員經微信接觸張,獲張確認。辯方提及昨盤問時,曾指出上述黃埔花園單位只置於蔡楚生名下,當時張否認,指她聯名持有該單位,更指控辯方說謊。張指出昨有警員詢問她上述黃埔花園的地址,她忘記地址,在櫃桶中找到相關文件,才發現該單位只置於蔡楚生名下。辯方指蔡天鳳購入加多利山單位時,張名下並沒有物業,獲張確認。辯方再次詢問為何蔡天鳳不將加多利山單位置於張名下,張指鄺球沒有工作,方便走來走去,「大陸都係咁」。 辯方提及張早前作供時指,在2023年2月21日她就女兒失蹤致電鄺港傑,而對方曾說蔡天鳳與朋友飲酒去了,她喝醉後明天就會回來。辯方指張在與警員落口供中並未提過此事,張指她是這一年才記起很多事情,那時候很忙,需要照顧家裏和小孩。辯方續指她總共與警員落了8次口供,甚至最近日子為本年9月16日,但她從未提及此事,獲張確認。 代表被告鄺球的大律師戴奧偉(Oliver H. Davies)盤問張時指出,她在港從未擁有任何物業,獲張確認。就上述警員詢問黃埔單位地址事宜,辯方關注張在櫃桶中找到的文件,張澄清指,她是在手機中找到黃埔花園的地址,而該手機放在櫃桶中。辯方詢問該手機是否在她身上,獲張確認後請她展示在手機中的文件。 張展示她手機中的記錄,戴奧偉指其上顯示張的身份證副本和黃埔花園單位的地址,並一度嘗試用廣東話讀出地址,他向張指出記錄中沒有提及誰是業主,那張是如何發現自己不是業主。張指她是看到地址才記起自己不是業主,戴奧偉指她是編造情節,張指無可能。 案件編號:HCCC 1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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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母稱記起黃埔花園單位僅落丈夫名 自己名下沒有物業
蔡母稱記起黃埔花園單位僅落丈夫名 自己名下沒有物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