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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工廈無套姦醉娃 官斥罔顧他人意願判囚6年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9-30 17:51
一名保險經紀於3年前與友人前往酒吧消遣時結識兩名女子,其中一女其後跟他們到一工廈單位繼續飲酒,該保險經紀涉把酒醉女事主抱入房再強姦對方。保險經紀否認一項強姦罪,經審訊後被陪審團裁定強姦罪成,案件今日(30日)於高院判刑。法官游德康指斥,被告利用事主醉酒強姦她,案發時沒有使用安全套、事主承受重大打擊等均屬加刑因素。游官指被告明知罔顧他人意願作出侵犯行為屬非法,仍一意孤行犯案,最終判監6年。 現年24歲男被告張聰睿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2023年7月7日,在香港紅磡衛安中心9樓一單位強姦X。法官今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X須在審訊時覆述被侵犯的經歷,加重其創傷後遺症,事件亦令X感到羞恥及人際關係受損,產生迴避及情感抽離的情況。事發後,X未能重拾性愉悅的能力,難以維持正常的親密關係。被告的報告則顯示其重犯風險中高,被告對性高度關注,傾向指責X。法官考慮到案件有加刑因素,採納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並加刑1年,終判處監禁6年。 控方開案陳詞指,X與被告素未謀面,案發當日凌晨,被告與男友人在尖沙咀諾士佛臺一間酒吧向X和她的女友人搭訕。X的女友人先行離去,餘下3人轉場到案發單位,X飲下數杯酒後感到醉意朦朧、意志模糊,並出現嘔吐及暈眩等情況。被告以「公主抱」方式將X抱起入房。X在迷糊狀態下遭被告指插下體,強吻及強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佢同我講話想搞嘢,我咪同佢扑嘢囉」。被告自辯時則稱,當日在酒吧飲酒後X亦同意「轉場」,他們在該工廈單位相談甚歡,X曾對他說「我想搞嘢呀」,之後兩人性交,被告稱覺得X健談和開放。 案件編號:HCCC 17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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