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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碎屍案重選陪審團開審 控方指死者與前家翁因單位問題起衝突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9-30 22:47
名媛蔡天鳯碎屍案今日(9月30日)於高等法院選出8男1女陪審團後,案件於下午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出蔡天鳯以近6,000萬港元購入位於九龍加多利山的一住宅單位,並因稅務問題將單位置於前家翁鄺球名下,後來她希望售出單位而與鄺球起衝突,相談過程中鄺球更曾試圖打她。鄺球後來更起殺心,聯合2個兒子計劃殺死蔡天鳯,審訊將於本周五(10月2日)繼續。 3名被告依次為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3人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3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及於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案件由高院暫委法官祁彥輝連同陪審團審理。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本案死者蔡天鳳終年28歲,生前為模特兒及網絡名人。她於內地海南出生,在小時候來港。她善於管理金錢,繼父給她千萬元以進行投資,她亦曾在香港大學修讀金融課程。她於求學階段認識了鄺港智並發展情侶關係,兩人誕下一子,蔡後來離校並於2013年與鄺港智結婚,當時蔡19歲,鄺港智18歲。兩人後來另誕下一女。在兩人婚姻中,鄺港智從未工作。鄺父是退休警,鄺母應沒有工作,鄺一家並不富有。控方提及鄺港智早年曾在網上詐騙6人,涉案金額逾600萬港元,他於2015年2月被捕,其案件於同年11月作審訊但他並沒有應訊而是潛逃,直至他在蔡天鳳死後被捕。 蔡天鳯於2015年與譚方駿發展情侶關係,兩人於2016年誕下一女,兩人因蔡天鳯與鄺港智未完成離婚程序而沒有結婚,但舉行了婚禮,並於2019年誕下另一子。譚父將位於曼克頓山的一住宅送給蔡天鳯,且因相信她而將金錢交予她進行投資。證據顯示在離婚後蔡天鳯仍在支持鄺港智,而在2020年起她將2,500萬港元存入一鐘錶公司的戶口,而該戶口內裏的錢可讓鄺港智用作購入鐘錶。鄺港智向鐘錶公司的銷售人員聲稱自己在內地經營餐廳等,而上述戶口的金錢中有1,700萬港元用予購買鐘錶。 蔡天鳯在離婚後因擔心譚家不喜歡她先前婚姻的子女與他們同住,而以近6,000萬港元購入位於九龍加多利山、與自己的家距離很近的一住宅單位,她因稅務問題而將該單位置於鄺球名下。該單位非常舒適,蔡天鳯另聘請2名傭人及司機以照顧兒女,鄺球等人亦搬入該單位居住。 2022年起情況轉差,鄺球與蔡天鳯不喜歡對方,而蔡天鳯因不想女兒上學路程遙遠,希望鄺家可搬去屯門,而計劃賣出上述加多利山單位,遂於同年6月與鄺球見面,希望讓他簽署文件讓自己可賣出相關單位,但鄺球拒絕簽署。蔡天鳯感憤怒,而在同年7月在再一次相談過程中,鄺球更嘗試打蔡天鳯,惟被譚阻止。蔡天鳯曾與蔡母投訴,罵鄺球與其妻,如罵鄺球的妻子是「骯髒的婊子」等等。 同年11月,蔡天鳯母親威脅鄺球將以法庭程序解決事宜,鄺球才終於簽下授權文件,蔡天鳯要求他搬離單位且不要再聯絡自己的兒女,控方指蔡天鳯希望盡快將單位賣出,而若她成功,鄺球將一無所有,他開始思考接下來應如何做,更起殺心,如果蔡天鳯死了,他將可搬回單位中而該單位仍在他名下。他意識到自己不能單獨完成殺人,遂他讓兩個兒子加入計劃。3人均知道計劃是要殺掉蔡天鳯,且各司其職,誰是真正下手殺人的那人並不重要,他們是合謀犯案。 3名被告認為鄺家接載蔡天鳯及其兒女放學的日常行程是讓蔡天鳯獨處的好機會,於是鄺球租借了龍尾村的村屋以作處理屍體之用,而在租屋過程中他曾跟兩個兒子多次通話。 控方在庭上播放了數段蔡天鳯向其母傳送的、以海南話進行的語音訊息,控方指其聲線中帶憤怒,並說出訊息的英文版本,內容包括她花了大錢購買單位是為了子女,而鄺家可活得如此好是因為上述原因,但鄺家卻不知感恩等等。控方亦指蔡天鳯曾投訴她在法國時,鄺家阻止她與子女溝通。 案件編號:HCCC 1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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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碎屍案重選陪審團開審 控方指死者與前家翁因單位問題起衝突
名媛碎屍案重選陪審團開審 控方指死者與前家翁因單位問題起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