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時新聞網
欠貸款逾6千萬元 高院撤華英公司擔保人上訴 下令須付東方融資訟費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9-15 15:08
東方融資有限公司去年入稟高院向華英發展有限公司和兩名貸款擔保人,追討貸款6,448萬港元及其利息。東方融資被裁定勝訴,法庭下令被告須償還6,448萬港元及其利息並交出用作貸款抵押的物業空置管有權等。貸款擔保人方早前提出上訴,案件今日(15日)於高等法院處理上訴推翻聆案官的決定,上訴方提出未在訴狀中提出的抗辯理由指原告方應在維持欠款利率不變的情況下延長付款期限,東方融資則指法庭不應接納上訴方未在訴狀中提出的抗辯,暫委法官郭美超聽取雙方陳詞後撤銷本次上訴及下令上訴方須支付東方融資的訟費,並將擇日頒下判詞。 原告是東方融資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為華英發展有限公司、鍾志偉及鍾子權。入稟狀指根據原告與被告公司於2018年5月17日簽訂的協議,原告借出7,000萬港元予被告公司,被告公司則將其擁有位於太子道東135號及137號的地鋪和閣樓抵押予原告以作擔保,鍾志偉及鍾子權則為貸款擔保人。雙方一直續約至2025年5月,然而被告公司無法在貸款合約的到期日歸還6,400萬港元的本金及48萬港元的利息。 代表兩名貸款擔保人的律師代表指出兩名上訴人呈交抗辯書時沒有法律代表,但那時他們已對欠款利率有意見,認為原告方應在維持欠款利率不變的情況下延長付款期限。原告指出法庭不應接納上訴方未在訴狀中提出的抗辯理由,指其抗辯理由在未有令人滿意的解釋下過晚提出,而兩名被告在呈交抗辯書前兩週仍然有法律代表。郭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撤銷本次上訴及下令上訴方須支付東方融資的訟費。 案件編號:HCA 1420/2025
已複製
https://www.headline4hk.com/article/20260915/oncc/bkn-20260915150007932-0915_00822_001/
欠貸款逾6千萬元 高院撤華英公司擔保人上訴 下令須付東方融資訟費
欠貸款逾6千萬元 高院撤華英公司擔保人上訴 下令須付東方融資訟費
熱門新聞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