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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後處理國殤之柱 官指鄒幸彤非物主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9-12 03:39
早於本案的求情階段時,法庭曾處理本案之證物,但就當中的「國殤之柱」未有定案。法官李運騰昨宣讀判刑前再提及「國殤之柱」,指各方對如何處理它有分歧,並打算另行擇日處理以免影響判刑。 鄒幸彤早前曾就國殤之柱向法庭提交陳詞,李官指她非物主,似乎與如何處理國殤之柱沒有關係,如鄒希望繼續參與處理該證物的爭議,或須再呈交陳詞以說明她是以甚麼身份參與。 涉案國殤之柱由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創作,用以記念六四事件。支聯會於1989年成立,自1990年起每年均會舉辦六四晚會,直至2019年最後一次就六四實體晚會獲發執法部門的不反對通知書。國殤之柱於1997年被高志活交予支聯會在香港展出,自1998年年底放置於香港大學,直至2021年12月被港大校方「斬件」運往港大嘉道理中心存放,高志活曾多次與港大交涉要求取回惟無果。國殤之柱最後於2023年5月被執法部門檢取作本案證物。 本案中,控方指被告利用洗刷國殤之柱的場合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直言國殤之柱是犯案工具,主張法庭充公。鄒幸彤於上月28日的求情階段時指,國殤之柱不是支聯會財產,應將其歸還物主高志活。而高志活早前亦於丹麥召開記者會重申擁有國殤之柱,要求法庭歸還。 執法部門就如何處理國殤之柱表示,法庭尚未有正式決定,不便評論,但從控方角度重申此物屬犯案物品,又指該物品屬於支聯會,雖有人聲稱為其創作者,希望取回,但「已送出去的東西可以隨時取回嗎?」部門亦就回覆傳媒有關「悼念六四」的提問指,從本案審訊中顯示記念活動可被利用為煽動工具,直言舉辦人士須非常留意此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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