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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amp非禮強姦案 31歲救生員還押10.9判刑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9-11 19:01
現年31歲的一名男子於3年前在香港教育大學迎新營(Ocamp)偷窺與非禮共3名女子,他更在車上非禮在網上認識的女子及在紅十字會Ocamp活動中強姦另一女子。被告否認強姦、非禮及窺淫等5罪,經審訊後高院陪審團昨日(10日)裁定5罪均罪成,案件原定今日(11日)於高院聽取求情及判刑。不過法官決定先索閱事主的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背景報告以協助量刑,辯方則稱保留求情,案件最終押後至10月9日判刑,被告須續還押。 代號Y.L.H.的被告(現年31歲),案發時為教大兼讀課程的四年級生,且為康文署兼職救生員,他被裁定3項非禮罪、一項強姦罪及一項窺淫罪均罪成。控罪指他於2023年1月13日在黃大仙扎山道飛鵝山非禮女子A;同年7月23日在元朗保良局賽馬會大棠渡假村某房間強姦女子B;同年8月23日在新界某路邊非禮女子C;同月27日在大嶼山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房間非禮女子D;及於翌日在同一度假村某房間暗中觀察女子E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行為。 據5名事主的證供,A稱當時在車上被告對她上下其手,且強行要求她幫忙手淫;在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當「組媽」的B在玩啤牌及飲酒時,同在營內的被告突然捉住B手觸摸他勃起的下體,且不顧她反抗下強行與她性交;參加教大迎新營的C,離開迎營地在被告車上被他摸大腿及隔衣磨擦下體等;同參加教大迎新營的D,在營地遭被告捏膊頭、掃大腿等;擔任「組媽」的E在教大營地內於浴室洗澡時,被告突然衝入浴室拉開浴簾,目睹她裸體後離開浴室。 案件編號:HCCC 15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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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amp非禮強姦案 31歲救生員還押10.9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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