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時新聞網
宏福苑特設銷售計劃9.15攪珠 簽買賣協議後才可揀樓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9-10 17:47
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最後限期上月底屆滿,而「特設銷售計劃」的攪珠程序將於本月15日(下周二)早上11時30分進行,只要業主於「特設銷售計劃」揀樓環節結束前完成簽署《買賣協議》,仍會獲邀揀樓,並可獲「補籌」。 據了解,房屋局陸續向宏福苑業主通知「特設銷售計劃」攪珠的安排,而當日攪珠程序將會在網上直播,但亦有多名業主對傳媒表示仍未收到信件,或是解說專隊人員僅以訊息提供一個申請編號,但沒解釋號碼是與攪珠有關,希望盡快以正式書面途徑交代攪珠詳情。 至於揀樓的先後次序,將按政府接獲宏福苑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即第一批截止目期為今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今年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揀樓次序。 房屋局會就兩批申請分別公開攪珠,決定申請者所持有的申請編號最後兩個數字的先後次序,然後以電腦根據攪珠結果,把最後兩個數字相同的申請者再以電腦隨機排列申請者的次序。攪珠結果及揀樓次序將於當日下午上載至專題網頁,預計在9月底開始揀樓,但相關信件暫未提及揀樓具體日子。 倘宏福苑業主已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尚未簽署《買賣協議》以出售宏福苑單位業權,相關業主仍可按其所屬批次參與攪珠。據了解,當局在信中舉例,指若某宏福苑業主原定揀樓日期為10月5日,但屆時尚未簽署《買賣協議》,該業主將不會獲安排於當日揀樓;倘其後該宏福苑業主於10月7日完成簽署《買賣協議》,則可獲安排於其後一個揀樓日(10月8日)進行揀樓,並優先於當日原定揀樓的其他宏福苑業主揀樓「補籌」。若同一日有多名「補籌」業主,則依其原有揀樓次序號碼以排列當日揀樓次序。 若業主所屬宏福苑單位的業權仍未轉讓予「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揀樓階段只會為該名業主預留「特設銷售計劃」的新單位。直至宏福苑業主完成簽署轉讓契約並將其宏福苑單位業權轉讓予「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後,房委會及房協才會與該業主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已複製
https://www.headline4hk.com/article/20260910/oncc/bkn-20260910143135752-0910_00822_001/
宏福苑特設銷售計劃9.15攪珠 簽買賣協議後才可揀樓
宏福苑特設銷售計劃9.15攪珠 簽買賣協議後才可揀樓
熱門新聞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