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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案 高院駁回陳日君等5人定罪上訴
來源 : NOW
更新 : 2026-09-03 15:27
【Now新聞台】612基金五名信託人被裁定無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罪成罰款,他們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吳靄儀在判決後表示,會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五名上訴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立法會前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前嶺南大學副教授許寳強,因無為基金申請或豁免註冊被裁定違反社團條例,各罰款四千元。 他們不服定罪上訴,爭議社團條例詮釋,包括社團條例將「社團」定義為任何一人以上的合夥或組織。上訴方質疑這個定義太闊,但上訴庭不同意辯方的看法,又指條例的註冊制度有維護國安和公眾秩序的合法目的,無證據顯示註冊制度施加的限制對各上訴人行使結社自由造成嚴苛負擔。 上訴方亦爭議基金是否符合法例下社團的定義。上訴庭裁定基金是社團因為各上訴人成立基金時,有共同目的和宗旨,按信託契約條款行事,有管制架構進行決策,亦有定期開會,認為基金不純粹是一筆上訴人以信託形式持有的金錢。 上訴庭因此裁定控方已毫無合理疑點證明所有控罪元素,駁回所有上訴人的上訴。 各上訴人是在2022年11月被定罪,到去年12月展開上訴聆訊,上訴庭用了大約9個月撰寫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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