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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工傷補償 倡按3個月接單收入計算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8-02 00:00
當局擬為外賣及送貨平台工作者設工傷補償機制,當中涵蓋外送員及送貨員,目標今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草案。勞工處長許澤森今日(8月1日)於電台節目表示,初步建議90天為參考期,按平台工作者3個月的接單收入作為計算基礎,並設立一年的分層級制度。 許澤森解釋,資深及持續活躍的平台工作者可獲較長補償,而初入行的補償期或較短,保障範圍主要涵蓋在執行送遞任務期間,如發生意外所涉及的工傷補償及相關賠償,惟等單與搶單時段難以判斷故不會涵蓋。 受保障範圍的平台類型聚焦兩大類平台工作,包括處理食物及貨物送遞平台。有關平台工作者補償發放,許舉例說,若外賣員同時在多個平台工作,需相關平台攤分賠償費用,目前考慮兩個方案,包括平均分攤或按外賣員在不同平台的收入比例分攤,最終方案仍有待協商。 問及新的工傷補償機制機制,會否將成本轉嫁消費者或平台工作者身上時,許表示平台的營運成本必然增加,但他強調成本將會如何轉嫁,需視乎市場反應和供求平衡,未必一定由消費者或平台工作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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