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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稅煙藏同行兒童背包 44歲內地女判囚4周及罰款一千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6-16 17:57
執法部門表示,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周及罰款1,000元。 部門指,昨日(15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4歲中國籍抵港女旅客及其同行兒童,並在其同行兒童所攜帶的背包內檢獲2,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0,600元,應課稅值約8,500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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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稅煙藏同行兒童背包 44歲內地女判囚4周及罰款一千
未完稅煙藏同行兒童背包 44歲內地女判囚4周及罰款一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