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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安漠視法律業主權利 一直用不同理由延期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6-14 03:38
合安就着召開宏福苑業主大會一事發通告指正面對3大困難,有居民強烈反駁合安的說法,並指出業主們完全沒有信心合安最終會舉行會議,認為合安一直用不同理由拖延,更不禁直斥合安「漠視法律、漠視業主應有嘅權利」。 宏泰閣馮小姐指出,合安聲稱已取得聯署業主的資料,但她作為聯署業主之一,至今從未收到合安以任何途徑發出要求提交身份文件副本及簽名樣式的通知。她質疑,現時要求她提交簽名樣式並無意義,因為她當年買樓時交到土地註冊處的簽名,與多年後現在的簽名可能已有出入。她認為,合安現時所做的任何措施「只係喺度刁難緊我哋、拖延緊時間」,完全是凌駕法律,沒有尊重法律精神。 馮小姐更將矛頭指向政府,指政府及民政事務總署當初揀選合安作為管理人,「我哋業主唯一可以相信嘅就係麥美娟局長嘅專業」,但如今合安的所作所為「一巴一巴摑番政府」,證明政府當日的決定導致今日業主無法開會。她批評合安是「冇能力處理,亦都冇承擔精神嘅公司」。 對於土地審裁處已拒絕合安的延期申請,馮小姐認為判詞清晰指出延期並非《建築物管理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她指出,合安在入紙申請延期之前,理應一直處理相關事宜。她強調,並不意外合安會再次申請延期,因為她看到的是合安「漠視法律、漠視業主應有嘅權利」,只顧回避大會,根本沒有想過給予業主最基本權利。她已不再相信合安短期內會有誠意遵守管理人角色去安排大會。 宏泰閣居民葉先生則表示,至今未見任何關於業主大會的通告。他稱雖然不能代表所有業主,但合安一直以來從未就所謂的困難與業主協商過。對於合安提出要找到容納1,000人的場地有困難,葉先生認為雖然要以最大量打算,但土審處法官曾給予建議,質疑合安有否將建議列入考慮。他批評:「仍然用呢個理由,只有令人有拖延嘅感覺。」 葉先生又指,土審處當日已提及存有實在困難,但仍指出並非是無法解決的困難。他表示,業主完全沒有信心合安會舉行會議,認為是一直用不同理由拖延,「唔想開會先係主因!」。葉先生更引述土審處的聆訊指,當日合安代表大律師回覆法官時,聲稱已核實所有聯署業主身份,只有一位寫錯太太名字。他質疑:「難道當日喺庭上係講大話?否則呢個已經唔係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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