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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海濱公園地盤留鐵釘 總承建商及分判商被裁定罪成罰款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6-12 17:51
勞工處職員於2024年巡查荃灣海濱公園一地盤時,發現一塊木板上有數顆鐵釘突出約25毫米。總承建商實力工程及分判商嘉輝建築各被控一項在地盤留有突出釘子的木料罪,他們否認控罪受審。案件今日(1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陳濟洲裁決時指沒有發生意外不代表沒有危險,終裁定兩名被告罪成,並判各罰款2,500港元。 2名被告依次為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及嘉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他們各被票控沒有確保不得有突出釘子的木料或物料被留在建築地盤罪,指其在2024年9⽉9⽇為負責位於荃灣海濱公園及荃灣公園改善⼯程第⼀期發展計劃進行的建築工程的承建商,沒有確保不得有突出釘⼦的⽊料,被留在正進行該建築工程的地方上,而從該⽊料上突出釘⼦會對受僱於正進行該建築工程的地方的⼯⼈造成危險。 陳官裁決時指出地盤內物料上有釘子不易察覺,即使知情者也可能一時不慎而受傷,要求承建商移除釘子非不合理要求,而涉案法律條文是為保障工人施工安全,鼓勵僱主進行監督,屬絕對法律責任罪行,普通法辯解並不適用。 陳官續指案中沒有發生意外不代表沒有危險,涉案6支在木板上的鐵釘尖頭朝不同方向,即使穿安全鞋的工人踏上亦不危險,但鞋以外的部分仍會有受傷風險。涉案受僱於嘉輝的林姓工人是雜工,其拆除涉案木板後放在地上,沒有即時除下釘子,而是鑿石屎。這並不是其安全訓練中的標準要求,兩名被告的工作系統容許工人自行判斷做法,但沒有詳述若不即時除釘的相關安全做法,終裁定2名被告罪成。陳官考慮涉案有釘木板只有一塊,而其在數分鐘後便被介入處理,並接納被告求情指案中沒有任何人受傷,判處兩名被告各罰款2,500港元。 案件編號:WKS3785-378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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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海濱公園地盤留鐵釘 總承建商及分判商被裁定罪成罰款
荃灣海濱公園地盤留鐵釘 總承建商及分判商被裁定罪成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