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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學院財務總監涉虧空77萬 官凍結4被告2500萬元資產至另作命令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6-12 15:51
珠海學院財務總監葉錦真早前涉從校方銀行戶口轉帳77萬港元款項至自己的戶口被捕,珠海學院於周一(8日)入稟高院向葉錦真等人及一間設計公司追討約2,504萬港元,指他們以支付薪金、自動轉帳及學術開支為幌子,將學院的資金轉走,並要求法庭下令眾被告交還予珠海學院。高院早前已下令凍結4名被告共2,504萬港元資產,今日(12日)開庭處理延續禁令事宜。高院特委法官薛日華最終批准延續資產凍結令至法庭另作命令為止,眾被告亦須於21日內披露資產。 原告為香港珠海學院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葉錦真、何鍾凌、千匯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及葉的妻子吳嘉敏。葉與吳今親自到庭陳詞,其餘被告缺席聆訊。法庭確認相關文件已送達各被告,並於早前分別向各被告頒布資產凍結令及披露資產令,即4名被告均各自不得動用名下資產2,504萬港元。 原告方今申請延續資產凍結令及披露資產令,並指本案證據強烈,轉帳紀錄顯示葉錦真把從珠海學院取得的金額,短期內轉予吳嘉敏,交易時間與金錢流向脗合,有理由相信吳亦涉共同參與串謀詐騙。原告方指葉已把大筆金額轉移,其個人戶口已所剩無幾,法庭有需要延續資產凍結令,以便原告繼續追蹤金額流向。葉氏夫婦不反對延續禁令,但吳爭議每周可提取的生活費額度。法官則指若爭議生活費額度須提交按揭貸款、月結單及家傭合同等證明文件,並下令其於7日內存檔相關證供。 入稟狀指,各被告人策劃了基於違反信託義務及不誠實協助等的詐騙計劃,以支付薪金、自動轉帳及學術開支為幌子,將學院的資金轉移至被告方。學院遂入稟高院向眾被告合共追討2,504萬港元,要求法庭裁定各被告以推定信託方式代學院持有上述資產,下令重新轉交予學院;及要求就被告串謀詐騙的行為評定賠償金額。 案件編號:HCA 98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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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學院財務總監涉虧空77萬 官凍結4被告2500萬元資產至另作命令
珠海學院財務總監涉虧空77萬 官凍結4被告2500萬元資產至另作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