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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製演唱會光碟套裝拒收貨及付款 Tyson Yoshi遭入稟追討64萬元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6-09 16:49
歌手Tyson Yoshi涉於2025年12月與一間設計公司達成製作其演唱會《The Villain Live in Hong Kong》的藍光光碟套裝協議後,拒絕接收相關貨物及為其付款,昨日(8日)連同另兩間公司遭入稟區院追討約64萬港元。就今次案件,Tyson Yoshi的工作室於今晚(9日)發出聲明,指從未與涉事設計公司簽署任何形式之報價單或合約,相關生產行為屬原告人自身之商業決定,鑑於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已委託法律隊跟進及處理。 原告Arturis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被告為Tyson Yoshi (程浚彥)、Just Kidding Limited (宏星娛樂有限公司)及Cart Cart Cart Limited。入稟狀指,原告公司從事產品設計業務,宏星娛樂負責處理Tyson Yoshi的商業與財政事宜,而Cart Cart Cart則處理音樂與娛樂製作。2025年12月29日,原告公司與三名被告達成協議,原告公司將提供設計及製作演唱會《The Villain Live in Hong Kong》藍光光碟套裝的服務,而被告方將購入總值逾64.1萬港元的1,000套藍光光碟套裝。原告方之前曾向被告方提供類似服務,包括設計及製作「TY - MNWO Concert Box Set」等。 原告公司於本年2月7日向被告方發送64.1萬港元的帳單,而相關1,000套已完成製作的商品於同年3月5日起被存放至原告公司位於觀塘的倉庫,被告方沒有付款亦沒有接收相關貨物。 被告方於2月24日通知原告公司希望中止相關合約與拒絕接收相關貨物,原告方指被告方錯誤地違反協議,致其蒙受損失,故入稟區院追討上述64.1萬港元的協議款項及相關貨物自4月起的儲存及手續費等。 Tyson Yoshi的工作室晚上發布聲明,表示以澄清有關不實指控。聲明提到公司從未與有關項目的設計公司簽署任何形式之報價單或合約,在沒有簽署合約的基礎下,絕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其次,相關生產行為屬原告人自身之商業決定,報道中所指之產品生產、印製及備貨等行為,純屬原告人在未獲得本公司正式授權、確認或簽署合約的情況下,所作出之自身商業決定,公司對該批貨品及相關費用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聲明最後指出,公司已委託法律隊跟進及處理,絕不承認報道中所提及之任何不實指控或原告人之申索,並保留對任何損害本公司商譽、或與事實不符之言論及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案件編號:DCCJ 29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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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製演唱會光碟套裝拒收貨及付款 Tyson Yoshi遭入稟追討64萬元
訂製演唱會光碟套裝拒收貨及付款 Tyson Yoshi遭入稟追討6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