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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查錫我涉透支未還 銀行追10.3萬元 官今頒絕對押記令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5-15 14:43
曾任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於去年被恒生銀行入稟區院追討10.3萬港元欠款及利息等,案件今(15日)於區院處理原告要求頒發絕對押記令的申請。查缺席聆訊,原告方指今年5月已再次向查送達誓詞,惟未獲回覆。聆案官李慧雲最終批准原告申請,向查頒下絕對押記令,查亦須支付6,100港元訟費。 原告是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被告為查錫我(Stephen),查於今天沒有到庭且沒有任何法律代表。據入稟狀指,原告根據2010年6月9日簽訂的融資協議書(Facility letter),向被告提供20萬港元的戶口透支額度(Overdraft Facility)。不過原告於2024年8月16日取消該項透支服務,並要求被告立即繳清未償還金額,且於2025年7月29日透過律師再要求被告還款。但被告一直未繳付有關款項,截至2025年8月6日,被告共欠透支款項為103,406.34港元。 原告遂入稟法院向被告追討上述款項,並追討此欠款自2025年8月7日起產生的利息,並以年利率8.25%計算,以及欠款對銀行造成的損失和衍生的法律費用。 案件編號:DCCJ 448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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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查錫我涉透支未還 銀行追10.3萬元 官今頒絕對押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