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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2.92萬支未完稅煙入境 44歲男判囚4個月罰2千元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5-14 17:42
一名44歲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作出申報,涉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和罰款2,000元。 執法人員昨日(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上述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2.92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4.6萬元,應課稅值約9.65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有關部門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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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2.92萬支未完稅煙入境 44歲男判囚4個月罰2千元
攜2.92萬支未完稅煙入境 44歲男判囚4個月罰2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