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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業主聯署促開業主大會 促政府助核實業權及借出開會場地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5-14 13:02
大埔宏福苑火災後,一群受災業主今日(14日)發出公開信,促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及大埔民政事務專員,善用「一戶一社工」機制,協助義務管理人「合安」解決召開業主特別大會的行政困難。業主強調,已依法集齊超過5%業權要求召開大會,但合安因核實災民身份、尋覓場地及遺產承辦等法律疑慮,可能需向法庭申請延期。 業主在信中表示,業主已於4月29日依法聯署,要求召開業主特別大會,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會議通知書須於14天內(即5月13日)發出。然而,合安發函坦承,在籌備大會上面對難以單靠私人企業力量克服的困難,包括核實流離失所災民的聯署、尋覓容納千人的場地,以及處理已故業主遺產承辦的法律風險,甚至無奈表示可能需要向法庭申請延期。 業主強調,深信災難善後需要官、民、商三方「同舟共濟」。業主促政府啟動「一戶一社工」資源並借出場地,認為合安的所有客觀困難必將迎刃而解,大會便能依法如期召開。業主提到,對合安的處境表示理解與體恤,認為要求一間私人企業在14天內獨力承擔龐大災後行政壓力,超越常規物管公司的能力極限。 為此,業主提出3項請求,包括善用「一戶一社工」機制,協助合安進行簽名核實業權;民政事務總署借出大埔區內的社區會堂、體育館或學校禮堂,以發出會議通知;及向合安提供法律支援,釋除「遺產承辦」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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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業主聯署促開業主大會 促政府助核實業權及借出開會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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