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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教授認收賄及派「利是」候判 官不信納被告不情願地收款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5-13 17:47
香港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涉嫌從友人收賄4萬港元,兼向兩名同事分別提供5,000港元及1,000港元利是,以協助一名學歷未達標的學生入讀科大碩士課程。劉及其友人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案件今日(1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劉承認控罪。辯方求情稱劉因與朋友有多年交情而不情願地收款,裁判官則表明不信納此說法,並將劉的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判刑,期間劉須還押。 兩名被告分別是劉紅斌(63歲,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及林珮玲(女,60歲,保險中介),2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劉另被控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劉承認該3項控罪,至於林的代表律師則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將林的案件押後至6月24日再訊,林續准保釋。 就劉承認的案情指,科大海洋科學系提供2025/2026學年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劉及學系講師梁瑞宜分別是課程總監及副總監,負責審批申請及與申請人面試。梁和項目主任麥倩儀負責篩選申請人,以及處理入學行政工作。課程申請人須持有認可大學的生命科學、化學、環境科學或相關領域的學士學位,若其學士學位是以非英文教授,申請人須滿足一定的英語能力要求。林正曦是一名有意申請該課程的學生,他當時是深圳某大學的四年級生,主修讀汽車服務工程學士課程。 2025年3月一名姓林女子向劉紅斌稱,若林正曦獲取錄可給劉數萬港元。劉於同年4月7日要求梁安排林正曦面試,梁最後依照劉的指示,將林列入面試名單。劉、梁和麥倩儀於同年4月14日和林正曦面試,在面試前,劉叫梁:「讓他(林)好過些」。梁在面試後對林的英語水平表示憂慮,劉卻要求錄取他,林及後獲得有條件錄取。劉在同月24日問梁是否已向林發出錄取通知書,又透露若林獲錄取,他將獲得友人的利是。科大於5月1日向林發出有條件錄取通知,林支付課程訂金後,劉的銀行戶口紀錄顯示有4萬港元入帳。 劉在5月23日分別給予梁和麥利是,並稱是「辛苦費」。梁打開發現有5,000港元現金,她相信是助林正曦獲取錄的報酬,梁遂報告事件,並上繳該筆現金。梁其後告知劉此舉不妥,劉拒絕收回利是,並稱是從朋友獲得,著梁不要再提起。麥同日亦上繳1,000港元的利是。劉於去年6月19日被捕,他警誡下承認收受4萬港元。 案件編號:KTCC 49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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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教授認收賄及派「利是」候判 官不信納被告不情願地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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