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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注供養父母免稅額 倡取消區分同住及非同住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5-13 16:18
立法會今日(13日)三讀通過《2026年税務(修訂)(税務寬免、特惠扣除及免税額)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管浩鳴表示,條例草案的目的是實施2025年施政報告及2026至27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稅務措施,包括提高多項免稅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上限,及延長額外子女免稅額的申索期;一次性寬減2025至26課稅年度100%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利得稅,每宗個案上限3,000港元。政府指有關法例將於本月22日刊憲。 多名議員關注供養父母免稅額,其中洪錦鉉提到,有個家庭因為居住環境而無法與父母同住,但仍然承擔照顧責任。他認為當局應取消區分同住及非同住,或同一提高免稅額,讓政策更加公平。他又指本港和內地融合加速,不少長者在內地居住或入住院舍,如稅務條例要求父母通常居住在港才能申索免稅額,或未能於內地政策銜接,及削弱跨境養老信心。 針對子女免稅方面,議員梁子穎指調整是建設育兒友好社會的一小部分,政府在住屋、託兒、產假方面都有相應政策配套,樂見政府用多元方式推進育兒的支援。他表示,今次稅務寬減調整是一個好開始,其所屬勞工團體期望政府繼續加大力度、廣度及深度,例如把外傭加入可扣稅項目。 另一議員林琳表示,調整個人基本免稅額彌補了過去多年通脹帶來的壓力,而調整子女免稅額及額外子女免稅額,和政府鼓勵生育應對人口危機的政策相符;上調供養長者相關稅務優惠照顧到人口老化之下家庭照顧的實際需要。她認為政府要檢視稅制可如何更好支援納稅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出,目前制訂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符合通常居住於香港的條件,是要避免有關免稅額可能被濫用。他表示,明白逾來逾多長者選擇在內地城市或大灣區安老,但如納稅人可為居於香港以外的父母或祖父母申請免稅額,當中可能牽涉要核實納稅人和受養人的關係、納稅人是否有供養受養人,以及受養人是否在生等。 他重申,會小心審視制度,已期在推動納稅人照顧長者的政策目標,以及保障稅收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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