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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露天座位上月起加快審批 簡單個案處理時間縮短至1個月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5-12 19:24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日(12日)討論處理食肆露天座位申請新流程。當局指新措施下,由接獲申請至發出露天座位批准書的中位處理時間,由12個月縮減至大約1個月內獲原則上批准。有議員關注,過去數年不足一半食肆獲批原因為何。當局表示,發出發牌條件後有東主未能滿足相關條件,決定不繼續申請;亦有個案因為未得所涉的私人土地業主同意而告吹。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說,食環署及各負責部門在今年4月1日起正式採用新機制。他說過去3年,食環署平均每年接獲近100宗露天座位申請,由接獲申請至發出露天座位批准書的中位處理時間大約是12個月;新機制下如沒有部門或地區持份者提出反對,簡單直接的個案預計是可以在約1個月內獲原則上批准。 委員會主席陳凱欣認為新措施是一項「德政」,以往處理申請時要「拜訪」多個不同部門,導致中位處理時間大約是12個月。她認為新措施把時間壓縮至一個月可作為「模範」,關注當局現時是否有其他牌照同樣涉及多個部門,亦可以採取措施壓縮時間。她又關注,過去數年不足一半食肆能夠獲批原因為何。 謝展寰說,其他食環署牌照用不同加快處理時間,例如食肆牌照,現時可聘請專業人士確認相關標準認證,交齊資料後可獲發臨時牌照。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環境衞生)姚繼卓表示,發出發牌條件後有東主未能滿足相關條件,例如增加洗手間、廚房面積等要求,餐廳發現未能做到或決定不繼續申請;亦有個案因為未得所涉的私人土地業主同意而告吹。他說不同個案有不同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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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露天座位上月起加快審批 簡單個案處理時間縮短至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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