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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樓上酒吧命案 首被告重囚11年4月 官指本案程度接近謀殺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5-06 18:53
2020年尖沙咀樓上酒吧發生命案,兩黑幫成員因事爭執,爆發衝突後有一人被玻璃樽擲中頭後再被襲擊,終傷重死亡。事後多人涉案被捕,有8人被控謀殺等罪,其中6人承認誤殺等4罪,另2人否認控罪受審後被裁定誤殺等4罪罪成。案件原定今日(6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陳慶偉指出本次審訊揭示了生命何其脆弱,人類可在數秒間被毆打至死,陳官表示即使事主倒地後沒反應、不能自衞,首被告仍繼續攻擊;雖首被告被裁定誤殺罪成,但本案程度接近謀殺,終就4罪判其囚11年4個月,並將另一人的判刑押後至本月22日。另外再有一男因涉案被捕並被控謀殺,其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裁判官押後至7月27日再訊以待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 被告依次為陳政希(現29歲)及王永滐(現27歲),他們在審訊中被裁定一項誤殺罪、兩項意圖傷人罪成,王另被裁定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而陳在開審前已承認了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情指,2020年10月6日晚,黑幫「和勝和」與「14K」成員在尖沙咀一酒吧中發生口角繼而爆發衝突,當本案死者麥志健被酒瓶擊中額頭倒地時,本案兩名被告仍然繼續攻擊他,而法證專家表示死者倒地時仍存活。事件中另造成3名人士受傷。 陳官指出本次審訊揭示了生命何其脆弱,人類可在數秒間被毆打至死。是次案件因口頭爭執引起,陳在衝突中使用了威士忌酒瓶及金屬櫈子等工具,而其殺傷力不亞於錘子等武器。針對死者的攻擊涉及黑幫成員,而陳全程參與攻擊行為,即使事主倒地後沒反應、不能自衞仍繼續攻擊,雖他被裁定誤殺罪成,但本案程度接近謀殺。就兩項意圖傷人罪,陳官表示陳在大廳行為狂野且激進,而案中眼睛受傷的事主至今視力仍未恢復,終判陳囚11年4個月,並將另一人的判刑押後至本月22日。 另外再有一男因涉案被捕並被控謀殺,其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裁判官押後至7月27日再訊以待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被告伍家樑(28歲,報稱運輸工人)被控於2020年10月6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136號至 138號金門商業大廈1樓\'N1\'酒吧內連同其他人士謀殺男子麥志健。 案件編號:HCCC 39、4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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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樓上酒吧命案 首被告重囚11年4月 官指本案程度接近謀殺
尖沙咀樓上酒吧命案 首被告重囚11年4月 官指本案程度接近謀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