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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司涉收賄百萬披露機密安排頂包案 3被告准保釋至6.25再訊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4-30 13:49
    52歲警司梁嘉文涉向一名商人收賄100萬港元,以披露警方就商人前妻交通意外調查的內部資料,且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安排其弟為商人兒子及自己超速駕駛「頂包」。梁及其女友和胞弟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案件今日(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3人獲准暫毋須答辯,控方表示會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陳慧敏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再訊以待其準備轉介文件。梁及其女友獲准以10萬港元保釋;梁胞弟則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期間3人須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及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證人等。 被告依次為梁嘉文(52歲,香港警務處警司)、梁嘉文的女友劉慧妍(42歲,商人)及梁嘉文的胞弟梁嘉慶(50歲,物業顧問)。梁嘉文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以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控罪指他身為香港警務處警司,與劉於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24日在香港一同串謀,使他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從張運誠接受1,000,000港元的饋贈;於2021年3月9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煽惑張運誠在回覆警方於同日發出的《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時,明知而作出有關司機身份的虛假陳述;與其胞弟及劉於2021年12月9日至同月21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在回覆上述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時,明知而向警方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梁嘉慶是同月9日在元朗公路鄰近龍田村超速駕駛某輛私家車的司機;及其身為警司,於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在香港,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將其以其公職身份取得的有關警方交通意外調查的內部資料,洩露予張運誠。 劉被同控上述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及上述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梁嘉慶則同被控上述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編號:WKCC 201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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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headline4hk.com/article/20260430/oncc/bkn-20260430132419000-0430_00822_001/

    警司涉收賄百萬披露機密安排頂包案 3被告准保釋至6.25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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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6-05-19 01: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