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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4宗非法捕魚案拘15人 檢蛇籠電絞轆拖網等工具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4-28 15:43
漁農自然護理署於最近兩個月接獲漁民投訴指,在香港南面的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有轉趨活躍情況。根據情報顯示,大嶼山索古群島至長洲以南水域的一帶出現非法拖網和蛇籠捕魚的活動。因此,漁護署與執法部門加強執法力度,在3月27日至4月25日展開多次聯合行動,成功破獲4宗非法捕魚案件,涉及1艘內地漁船和3艘本地船隻。 當中2宗案件涉及1艘內地漁船和1艘本地漁船,在索古群島一帶和南丫島水域用蛇籠進行非法捕魚。第3宗案件涉及1艘本地漁船在石鼓洲一帶進行非法拖網捕魚。最後1宗案件涉及1艘本地非登記船隻在屯門沙洲龍鼓洲一帶進行非法捕魚。案中有3名本地人士和12名內地人士,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香港法例第171章而被檢控。 行動中,執法人員亦在相關船上檢取了涉案的漁具,當中包括用作蛇籠捕魚的蛇籠、電絞轆、浮泡、用作潛捕用的打氣機和潛水裝備,以及用作拖網捕魚的蝦拮、魚網、纜繩等等。 據悉,在索古群島的涉案漁船使用蛇籠,並裝有一個電絞轆。另外,南丫島涉案的漁船亦是使用蛇籠,而石鼓洲及長洲一帶的涉案漁船,使用拖網。 漁護署重申,根據《漁業保護條例》,香港水域已經在2012年全面禁止拖網捕魚,亦在2022年規管在香港水域使用蛇籠捕魚,而所有本地漁船進行捕魚活動亦要嚴格遵守相關法例規定。非法使用拖網和蛇籠捕魚會對海洋生態和海床造成嚴重且長遠的影響,亦會削弱漁業界和政府多年來為保護漁業資源所作出的努力。 任何人士如果觸犯漁業保護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20萬港元和監禁6個月。漁護署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亦會與執法部門保持緊密的合作,加強巡邏和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共同維護本港水域的海洋生態和漁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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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4宗非法捕魚案拘15人 檢蛇籠電絞轆拖網等工具
破獲4宗非法捕魚案拘15人 檢蛇籠電絞轆拖網等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