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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聽證會提及承建商曾被裁違規 屋宇署稱控告個案不會公開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4-27 13:08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7日)舉行第20場聽證會,當中提及承建商宏業曾於2023年8月被裁定違規,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停止參與小型工程4個月。屋宇署助理署長/強制驗樓張玉清作供稱由屋宇署控告的個案不會公開,若屬紀律處分則會上載到網站上,又指署方在大火後向宏業負責的另外8個工地發臨時停工令,而署方會繼續調查有關項目,至於宏業則已放棄持有的規管牌。 會中亦提及大維修工程顧問鴻毅董事吳躍兼唯一註冊檢驗人員(RI),曾三度申請,終獲批為認可人士,而吳處理過80宗強制驗樓個案,在其中30宗個案出任。張表示,屋宇署會留意吳躍處理過的其他項目。 另外,張在聽證會開始作供時有先解釋現行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是為了讓業主在為樓宇進行小型工程時,透過該制度可避免既有繁複手續,當大廈收到驗樓通知後,會由建築師及測量師等專業人士擔任的註冊檢驗人員(RI),親身落場檢測,而當局會提供相關作業守則供註冊檢驗人員跟從,及後的註冊檢驗人員須提交報告,當局會參閱守則為報告作審核,以免有須檢驗的項目未被檢驗。 而確定需要維修後,業主需尋求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而註冊承建商分為兩類,包括一般承建商(俗稱大牌),可進行起樓及進行小型工程,另一種是只能進行小型工程的承建商,當中按工程風險分為三個級別,一級為最高風險,三級為最低。而張表示,註冊檢驗人員在檢測以至工程進行中都要親身參與,並確保用料及工序符合要求。張又指,大火發生後,當局會進行修例,將如宏福維大維修般、交由第二級承建商進行的大維修工程,提升至第三級別,以增加相應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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