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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福苑地盤發泡膠板封窗投訴 勞處代表作供指非處方負責跟進範圍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4-21 12:14
    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行動科)林秀青今日(21日)在大埔宏福苑聽證會作供,提及勞工處對發泡膠封窗投訴處理程序。2024年10月,勞工處接獲投訴指宏福苑採用發泡膠封窗。處方將投訴轉介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但其後ICU亦提及通知勞工處跟進。 林表示,據她理解是屋宇署將棚架的安全問題轉介勞工處跟進,故投訴中提到的發泡膠板問題就不是由勞工處負責跟進。10月23日,勞工處巡查後發現竹枝完好,向地盤管工提出建議,裁定投訴未能確立。11月11日,林秀青向ICU主管發出便箋,指已處理投訴個案,並向ICU指出棚架竹枝破損、地盤有大量灰塵,以及棚網有阻燃問題,交予ICU跟進。 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形容,勞工處被ICU「叫落水」,最後又「將波交還ICU」,且工人吸煙問題未有解決到,勞工處因職責問題未能就發泡膠板問題向投訴人給予意見。林秀青承認,當日共處理共五個投訴,報告可就吸煙問題寫得更清楚,但發泡膠板非勞工處範圍,建議與ICU聯絡時明言應由屋宇署跟進,加強部門溝通。 李澍桓又指,即使勞工處派人巡查,但若無法即時發現違規,投訴常被列為「not justified」(未能確立),「而家永遠投訴個案都寫not justified,未能確立或未能支持,問題不是無此事發生,而是你們落去巡查冇睇到有發生」。他認為,這對投訴人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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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福苑地盤發泡膠板封窗投訴 勞處代表作供指非處方負責跟進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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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6-05-19 04: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