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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代表作供 指宏福苑大維修期間共進行17次巡查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4-21 10:57
大埔宏福苑致命火警獨立委員會今日(21日)舉行第三輪第二場聽證會。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行動科)林秀青早上出席作供,詳細講解勞工處的巡查機制、投訴處理程序及地盤安全主任職責。她透露,勞工處在宏福苑大維修期間共進行17次巡查,因應投訴較多,巡查頻率加密至每月一次。 林秀青加入勞工處逾27年,宏福苑大火期間出任分區職安主任,現已調任法律事務科。她表示,勞工處巡查分為三類:初次巡查(Initial Inspection)是在維修工程開始後、接獲通知後進行的首次巡查;一般巡查(Normal Inspection)視乎地盤大小及性質,對大型維修或裝修工程,機制規定每一至兩個月進行一次,目的為確保僱員安全及執行安全法例;特別執法行動(Special Enforcement Operation)則屬較大型、針對特定高風險項目的不定期巡查,例如2025年2月曾進行一次為期兩至三星期、重點針對外牆裝修地盤的高空工作、吊棚工程、電力工程及吊運工程等高危環節。 林秀青指,勞工處共進行了16次巡查,另加一次加強突擊檢查,合共17次。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問及宏福苑17次巡查,是否與投訴有關。她解釋,並非完全與投訴有關,根據機制每一至兩個月巡查一次,但因應接獲投訴較多,加密至每一個月都有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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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代表作供 指宏福苑大維修期間共進行17次巡查
勞工處代表作供 指宏福苑大維修期間共進行17次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