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line4hk.com
主頁 | 即時新聞 | 熱門新聞 | 昔日新聞 | 香港即時娛樂新聞網
+
加至主畫面
MENU
  • 主頁
  • 即時新聞
  • 熱門新聞
  • 昔日新聞
  • 香港即時娛樂新聞網
  • 加至主畫面



  • 香港即時新聞網

    高級督察呃下屬借14萬元罪成 官斥被告作供矛盾不盡不實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4-20 17:30
    警務處高級督察鄧俊豪涉在未經許可下向兩名同袍借貸共14萬港元,並分別向其訛稱遭銀行要求即時償還按揭貸款及其親人留院須醫藥費,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欺詐罪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被告否認兩項控罪受審,案件今日(20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劉淑嫻接納上述兩名同袍為誠實可靠的證人,並指出被告作供矛盾,不盡不實,終裁定其兩罪罪成,並將案件押後至5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訊。 被告鄧俊豪(44歲,報稱為警務處高級督察)被控於2023年11月12日至20日間藉作欺騙,即向高級督察郭俊希訛稱某銀行要求他即時償還按揭貸款,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郭給予13萬港元的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郭蒙受不利。他另被控於2024年1月7日,身為訂明人員,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接受利益,即從警員黃榮立獲得一萬港元的貸款。 劉官裁決時以辯方指控方證人不誠實的陳詞內容為基礎作出評估,其中辯方指出證人郭俊希單單基於同情心而借出6位數字款項的說法不合理,劉官認為辯方說法武斷,若此屬實,那所有慈善行為不會發生,並接納郭俊希為誠實可靠的證人。辯方亦指出,鄧於控罪二案發當日致電證人黃榮立時,曾承諾在一個月內還款,借貸金額亦非黃庭上所述的40萬港元,而黃當時正處於機場附近,所以他有可能聽錯,劉官指出黃曾提及接聽電話後與車內的女友商討,且當時無飛機飛過,她接納黃為誠實可靠的證人,並相信被告沒有向他提及過還款事宜。 劉官認為鄧的證供矛盾及不盡不實,如鄧承認其父沒有因受傷入院治療,而他本人亦沒有跟進自己疑患癌的情況,那為何他在自己與其父沒有住院的情況下,向黃表示自己最近兩天前往醫院付費,劉官認為他說謊;及鄧指出他首次向證人郭俊希借錢時,是因擔心被銀行「call loan」,而非此情況真的發生,但若屬實,為何鄧在從沒有申請貸款的情況下向郭表示自己須等待貸款批核金額的總數,劉官亦認為他是在說謊。而就控罪二,鄧指出自己對警署內聯網的有關公告閱讀不足,即可從友人接受3,000港元或以下貸款,或從其他人接受1,500港元或以下的貸款,但均須在30天內歸還,且不可向下屬借款。鄧表示以為只要在30天內歸還便可,劉官則認為在該公告中「3000元」與「30天」只相隔6個字,若看到「30天」必會看到「3000元」,終裁定其兩罪罪成,並將案件押後至5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KTCC 2545/2024
    東方原文連結
    已複製
    https://www.headline4hk.com/article/20260420/oncc/bkn-20260420172338838-0420_00822_001/

    高級督察呃下屬借14萬元罪成 官斥被告作供矛盾不盡不實




    headline4hk@gmail.com
    NewsID : 954678
    頁面執行時間 : 0.00027 秒
    更新時間 : 2026-05-19 08: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