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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街頭偷拍裙底春 採訪主任續准保釋至6.1再訊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4-20 14:39
一名56歲採訪主任涉嫌於去年11月在旺角偷拍女子的私密部位,並於其後被捕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今日(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稱欲與控方作最後一次商討,故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莊德賢(56歲),報稱採訪主任,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35號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被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翻查政府機構電話簿,顯示一名與被告莊德賢同名的男子,在香港電台任職助理總採訪主任,負責中文新聞及時事的電台及節目策劃工作。港台早前回覆查詢時,證實被告為其員工,重申重視員工紀律及操守,如任何員工證實干犯刑事罪行,會按既定公務員紀律機制處理。 案件編號:WKCC 543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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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街頭偷拍裙底春 採訪主任續准保釋至6.1再訊
涉街頭偷拍裙底春 採訪主任續准保釋至6.1再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