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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偽冒政府部門「抄封令」 律師:偽造文書可囚14年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4-18 19:45
新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近日有騙徒偽冒政府部門,向市民寄出偽造信件,聲稱由「檢控部」發出「抄封令」,誘使收件者掃描信內二維碼,藉此套取個人資料及銀行帳號,甚至植入惡意程式。有網民分享收到可疑信件的經歷,幸而及時識破。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偽冒政府信件行為可干犯「製造虛假文書」等嚴重罪行,最高監禁14年。 有網民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稱,一個出租近10年的單位,最近無緣無故收到一封不屬於屋主或租客姓名的信件。租客擔心有問題,詢問是否屬於屋主,其後發現原來是新型詐騙。根據該網民上載的圖片,信封外觀與政府公函極為相似,印有「重要文件」、「私人信件、絕對保密」以及相關法律條例的警告字句,容易令收件者誤以為單位牽涉法律訴訟或遭查封。 信件左上角標註發信為「檢控部」(Prosecution Department),並有疑似郵政印章。信件內附有二維碼(QR Code),要求收件者掃描以獲取更多資訊或作出回覆。由於信件直接投遞至相關地址,加上模仿度高,市民容易放下戒心,誤以為是真正的政府公函。 幸好,該網民相當警惕,留意到兩處破綻。第一,香港並無名為「檢控部」的政府部門。香港負責刑事檢控工作的主要是律政司(Department of Justice)轄下的刑事檢控科(Prosecutions Division)。第二,回覆時限不符物流常理。信件的郵戳日期顯示為4月10日發出,但內容要求收件者於4月17日前作出回覆。然而郵件寄送及收件一般需時一至兩個工作天,這顯然不合邏輯。 一旦收件人掃描信內的二維碼,可能會被導向偽造的政府網站,騙徒藉此套取個人資料、銀行帳號,甚至令手機下載惡意程式,導致財務損失。該網民提醒大眾:「收到信後真係定啲嚟,收到記得千祈唔好scan佢個QR code。」 執法部門近日亦接獲相關反映,指出近期有街坊反映收到懷疑詐騙信件,這些信件偽裝成政府部門公文,內容提及「檢控部」及「抄封令」。專頁提醒市民收到可疑法律文件時,應先根據官方渠道(如政府網頁)查詢相關部門的聯絡電話,並直接致電核實,切勿隨便掃描來歷不明的二維碼,防止手機被植入惡意程式或進入釣魚網站。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要分辨政府信件的真偽,可注意信封上有否執法部門的徽號。他指出,所有由執法部門發出的正式信件,必定會附有徽號,而今次的可疑信件正正缺少徽號,亦沒有註明是「香港政府公函」。他強調,律政司的角色是向執法部門提供法律意見,本身並非執法或檢控機構,絕不會直接向市民發出「檢控信」,因此信件內容明顯不成立。 陸警告,偽冒政府信件的行為可能干犯多項嚴重罪行。單是製造一封假信,已可能構成「製造虛假文書」,最高可判監禁14年。若將偽造的信件寄出,則構成「使用虛假文書」,刑罰同樣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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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偽冒政府部門「抄封令」 律師:偽造文書可囚14年
騙徒偽冒政府部門「抄封令」 律師:偽造文書可囚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