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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規管不包常秘 當局:若發現涉事也會調查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4-18 12:29
外界批評公務員有問無責,公務員事務局計劃在「部門首長責任制」下,訂立兩級常設調查機制,但規管不包括常任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1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措施的目的是希望做好日常部門管理,屬部門首長的責任,而常任秘書長則主要輔助局長制訂及推行政策。不過,若發現常秘涉及導致問題的部分原因,亦會展開調查。 楊何蓓茵指,負責調查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會指出涉及問題的公務員,列出不同人的責任份額,不會將問題歸咎於制度。制度是由人訂立,公務員無覆檢及改善,都會透過調查指出。至於調查報告會否公開,她稱,若調查涉及私隱及機密,未必會逐頁公布報告。又指,部門首長責任制要求部門領導人積極帶領部門,了解大眾及立法會議員對工作的評價,衡量及預防風險,做好人事及財務管理等,不應該「坐喺到等問題到」。 她又指,相關報告會列出每人需要負多大的責任,不僅是整個部門或組別表現不佳,亦不會只是「制度問題」,她認為「制度係人定」沒複檢和改善制度者亦應負責,又相信「部門首長責任制」可減少部門間互相推卸責任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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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規管不包常秘 當局:若發現涉事也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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