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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塗鴉煽動字句 認3項損壞財產罪否認1項煽動罪 明年審前覆核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5-12-15 18:16
一名18歲青年涉在尖沙咀中港城的男廁內,3度在廁格牆壁塗鴉,包括涉煽動意圖的句子。涉案青年被控作出煽動意圖作為及3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答辯,被告承認3項損壞財產罪並否認一項煽動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3日作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梁佳樂(18歲,報稱任職暑期兼職文員)被控於2025年7月17日、18日、21日,3度在香港尖沙咀中港城3座11樓男廁內,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中港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男廁廁格牆壁。他另被控於上述控罪期間,在同地點的牆上寫上陳述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等。 梁今於庭上承認3項損壞財產罪,並否認一項煽動罪。辯方就煽動罪的審訊指,將傳召一名醫生作專家證人,亦要求控方傳召一警員出庭作證;控方則申請於稍後處理3項損壞財產罪的同意案情,且就煽動罪的審訊指將依賴梁在警誡下作出的供詞及錄影會面。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3日作審前覆核,並批准控方稍後處理3項損壞財產罪的同意案情,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WKCC 323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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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塗鴉煽動字句 認3項損壞財產罪否認1項煽動罪 明年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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