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時新聞網
【遺囑認證】三房顧明珠稱拒收麗新股權 林百欣改送現金3至4億元
來源 : 經濟日報
更新 : 2024-05-02 15:00
已故麗新集團前主席林百欣,遺囑訂明分配財產予3名兒子及二太,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不獲列遺產受益人,質疑遺囑效力,遺囑認證訴訟今(2日)於高院續審。顧瑞英作供稱,林百欣投資麗昌工廠大廈及台灣紗廠時,送贈三房部分股權。顧供稱林百欣其後並非要求歸還,而是替他們投資和保管。及後更提出給她5%麗新股權作收息養老用,顧拒收,林百欣遂給予3至4億元現金代替。原告遺產執行人張定球、周佩華及馮蘊瑤。張早前已去世,現由周及馮成為遺產執行人;答辯人三房母女顧瑞英及林明珠。顧瑞英今出庭作供稱,她於1956年嫁給林百欣,2年後誕下女兒林明珠。顧指自1956年至1997年,林百欣每逢周四及周日會逗留在三房住所,直至他於台灣被拘留為止,林百欣從台灣返港後又恢復安排。原告一方指,林百欣曾於1961至62年間,與郭氏家族郭得勝投資麗昌工廠大廈,給予15%股權林明珠,後來因鄰近地盤發展,林百欣遂要求取回股權。根據顧之證人供詞指林百欣違反承諾,顧供稱不同意指控林百欣違反承諾,並對供詞寫法感到奇怪,顧於庭上指林百欣當時取回股權代為投資及保管。原告一方續指,及至1988至89年間,林百欣投資台灣紗廠,顧及子女均獲獲10%及15%股權,顧供稱其後林百欣取回再作投資及由他代為保管。顧於庭上供稱,約於1992年林百欣提及給她5%麗新股權,顧拒絕,並要求「銀紙」,可以收利息,林百欣遂改為給她3至4億元作為養老收息。原告指顧視林百欣投資10億於上海項目,是對她及其女兒林明珠之餽贈,顧供稱是送給3個人。顧同意林百欣會向家人送錢以表達愛意,被問及若對子女或太太感到不快時,會否透過給予較少錢表達其不悅,顧供稱不同意,「佢唔會唔俾錢」。聆訊下午續。 HKET 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立即下載︰https://onelink.to/f92q4m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睇最新資訊︰http://tinyurl.com/3dtnw8f5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