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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稱國安法後仍推動制裁 指黎智英這級數的人都以身作則
來源 : 經濟日報
更新 : 2024-04-25 12:5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黎及《蘋果日報》(下稱《蘋果》)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案件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律師助理陳梓華在辯方盤問下供稱,《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他仍認為要繼續推動制裁,因為當時認為連黎智英這些級數的人物,都可以無畏無懼,甚或以身作則,所以陳覺得有些事應該要去做。案件今踏入第66天審訊,第5位從犯證人、男律師助理陳梓華第8天出庭作供,黎一方由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展開盤問。在黎一方盤問下,陳確認他於2021年3或4月成為控方證人,曾進行4次錄影會面及錄取4份書面供詞,其間與警方進行81次會面。陳同意,他於2020年6月16日最後一次親身與被告黎智英在壹傳媒大樓會面,兩人國安法生效後再沒有見面,亦沒有通電話。陳稱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數天,曾看過法例文本,同意當時理解到在《港區國安法》下,早前有些合法的活動,當時已變成不合法。黎一方引述陳與同案被告李宇軒於2020年7月23日的Signal 對話,問及陳當時是否想表達,雖然有些活動不合法,但他亦不打算完全停止民主活動。陳否認說法,指當時其中一個意思是海外仍有很多重光團隊(SWHK),他們仍可以繼續呼籲制裁。黎一方指,陳會蓄意做一些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事。陳供稱,當時的想法是要視乎有甚麼人在身邊,即是若有人依然繼續努力,如有李及黎這些為香港努力的人,陳認為自己最後仍會做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事。陳解釋,他認為要繼續推動制裁,因為當時認為連黎這些級數的人物,都可以無畏無懼,甚或以身作則,所以陳覺得有些事應該要去做。聆訊今午(25日)續。 HKET 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立即下載︰https://onelink.to/f92q4m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睇最新資訊︰http://tinyurl.com/3dtnw8f5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