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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國安處警員:曾會見黃振強十次 會面後銷毀紙筆紀錄
來源 : 商台
更新 : 2024-04-25 11:10
「屠龍小隊」等多人在2019年12月涉嫌計劃在遊行路線上設炸彈並槍殺警員,7名被告否認《反恐條例》下放炸彈等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首名控方證人、負責調查本案的警方國安處警員劉偉雄出庭作供。警員表示,在2023年5月收到上級指示,指本案同謀、屠龍小隊「領導」黃振強要求會見案件主管,他於是在5月19日聯同另外兩名警員,到收押所與對方進行會面,他指黃振強當時提出想認罪,並願意交代事情的來龍去脈,證人於是叫黃振強通知法律代表。國安處警員:曾會見黃振強十次 會面後銷毀紙筆紀錄警員又承認,在2023年5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先後會見了黃振強十次,期間作的所有紙筆紀錄,在會面之後都全部銷毀,並無在任何記事冊或調查報告中,記下會面的對話內容;直至8月24日一次會面,他收到上級指示,可以向黃振強錄取證人口供,他就有將會面內容輸入到電腦,但其後紙筆紀錄的原稿亦已銷毀。他否認在多次會見黃振強後,將紙筆記錄銷毀是不尋常的做法,又確認事前並未諮詢上司的意見。他解釋,那些只是他個人的筆記,銷毀原稿是他的個人習慣,不需要事前詢問上級如何處理。審訊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