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多年來強姦女兒 被高院判囚15年
來源 : 商台
更新 : 2024-04-22 23:09
一名男子涉嫌多年來強姦女兒,今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6項罪成,包括強姦、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非禮,被判監15年。被告涉嫌由2016年起,向當時只有8歲的女兒作出有關行為,持續至2021年,即女兒13歲時。他否認控罪。暫委裁判官郭啟安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喪盡天良,有違人性,又引述女兒的創傷報告指,事件令她患有創傷後壓力症,並曾有輕生念頭,令女兒留下深遠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