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歲地產代理逃稅罪成 判監7個月
來源 : 商台
更新 : 2024-04-19 19:48
一名66歲地產代理逃稅罪成,她被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以及1項無合理辯解而提交不正確報稅表的控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7個月及罰款24萬元。女被告經營一間地產代理公司。案情指,她親自或委託地產代理為10個出租物業尋找租客,租金收入存入被告、她家人或公司的銀行戶口內。被告在8個課稅年度內漏報租金收入合共460萬元,令稅局少收53.4萬元稅款。而稅務局在14至15年度向她索取出租物業資料時,被告訛稱居於有關物業,虛報申請扣除1萬元居所貸款利息,逃繳1790元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