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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逾兩電同意針對大型停電事故引入懲罰機制 有議員質疑機制僅為對沖獎勵
來源 : TVB
更新 : 2023-11-28 23:17
兩電因應燃料費下降,明年淨電費按年分別下調百分之7.4及16。政府又跟兩電完成中期檢討,未能降低准許回報率,但三方同意在能源危機時,由兩電撥款紓緩低收入人士電費,及針對大型停電事故引入懲罰機制。不過有議員質疑,懲罰機制只是「對沖」兩電獎勵,不算懲罰。政府宣布與兩電就《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達成三方面共識。包括在能源危機,即受地緣政治、天災及不可預見的市場波動時,由兩電撥款,紓緩低收入人士電費。啟動機制的條件是,中電及港燈的總電費跟同年一月相比,分別增加超過一成及兩成,兩者有差異,是考慮到它們的發電燃料組合不同。但都有上限,中電是1.8億,而港燈要按其建議機制計算,去年是5千5百萬,而具體每個用戶可獲多少資助就未定。環境及生態局副秘書長伍江美妮說:「具體紓緩金額及付款機制是如何,屆時電力公司必須諮詢政府意見後釐定。為何我們不定金額,因為能源危機情況有很多變數。」而針對大型停電事故亦引入懲罰機制。計算方式是,將受影響用戶數目乘以供電中斷時間,分為兩級懲罰。以中電為例,達1,500萬分鐘,要減准許利潤回報率百分之0.015,3,000萬分鐘就減百分之0.03,罰款介乎2,000萬至4,000萬元。有議員質疑,指定時間內復電有獎賞的安排仍維持,阻嚇性有限。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郭偉强指:「如果是針對由電力公司自己一手搞出來的停電,現在只對沖其獎勵,未去到要罰他,為何不可以罰他?」伍江美妮表示:「有些事都很難預計,例如獎金你要看看,他當年表現是否取得這麼多,扣回獎金都是一個懲罰來。」三方又同意提高向公眾披露資訊透明度。至於今次未有降低兩電百分之8的准許回報率,當局稱兩電拒絕。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認為:「政府站在很多市民訴求方面,當然希望可以減少(准許利潤)。但事實是我們現時與他們之間,協議到2033年,中間任何改動,需要雙方面同意。」中電稱現時收取的電費已較其他城市具競爭力,港燈則稱與政府談判艱鉅,已努力控制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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