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男女參與理大暴動 判囚47至63個月
來源 : 星島
更新 : 2023-09-18 15:37

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燃燒瓶、磚頭等物。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有人在網上發起「圍魏救趙」行動,事後213人在油尖旺一帶被捕。其中6名男女暴動等罪成,暫委法官陳慧敏今(18日)午在區域法院判處6人分別監禁47至63個月。
被告為49歲課程指導員梁少明、27歲排球教練謝建樂、23歲補習老師黃家榮、34歲銷售員張創發、23歲市場助理郭傑超及29歲劉思彤,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郭和劉早前認罪,其餘4人經審訊後罪成;梁另被攜有鐳射筆,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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