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盜梁振英子帳戶訂逾3000元飛機餐及寄艙服務 前香港快運地勤獲判80小時社服令
來源 : 明報
更新 : 2022-08-10 11:23
前特首梁振英兒子梁傳昕3年前被兩名地勤職員盜用航空公司帳戶,購買逾3000元的24個飛機餐及5個寄艙行李服務,其中一名被告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今(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需照顧患癌母親,不適合社會服務令,建議判感化。裁判官王證瑜則認為刑罰須反映案情的嚴重性,判罰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認罪的首被告黎紹泓(24歲)報稱便利店兼職職員,曾受聘於香港快運的地勤服務代理商;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2月24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香港快運航空的電腦。辯方求情指,感化及社服令報告正面,顯示被告後悔因一個「以為好搞笑嘅惡作劇」而犯案,被告患乳癌的母親則形容兒子「率直、單純」。感化官考慮被告需照顧母親,建議判12個月感化令,免卻他花時間作社會服務。王官隨即表示,「每個人都有其他嘢做」,認為辯方建議判感化的理由不充分,而法庭須考慮判刑對社會釋出的信息。辯方則回應被告樂意遵守社服令。王官判刑時明言案件性質嚴重,可以判監。又強調感化官考慮的因素與法庭不同,只有參考作用,判刑須反映案情的嚴重性,故判罰80小時社服令。同案次被告郭尚文(22歲)則被控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他將於8月24日再訊。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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