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案 律政司提上訴 高院今開庭審理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1-10-29 00:03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被指於2017年六四集會上,在維多利亞公園內粗言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現稱東方傳媒機構)男記者,全程有照片及短片佐證。案件於去年在西九龍法院審訊,雖然案件表證成立,但裁判官鍾明新於去年9月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拖足半年才正式入稟高院,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案件之後再拖逾半年,高院今天(29日)終於開庭處理這宗上訴,由法官陳慶偉負責審理,預計要聆訊一天。
事發於2017年六四集會當晚,黎智英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維園涼亭出席完六四祈禱會後,黎突然怒氣沖沖地走向一名在場採訪的東方男記者,一邊用右手指着記者面部,一邊用「X你老母X」等粗口辱罵記者,還出言恐嚇稱「我實會搵人搞X你」、「我影X咗你嘅相」等,全程有影片為證,惟裁判官鍾明新於去年9月裁定黎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
據悉,雙方其中一個爭議點在於「我實會搵人搞X你」的意思,原審裁判官指「搞」字的意思含糊,故裁定黎沒有傷害事主的意圖,又裁定黎的行為沒有構成刑事恐嚇。惟律政司認為原審裁判官的裁決犯了法律錯誤。
已複製
https://www.headline4hk.com/article/20211029/oncc/bkn-20211029000128767-1029_00822_001/
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案 律政司提上訴 高院今開庭審理
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案 律政司提上訴 高院今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