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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A1:宏福火劫 特區班子遲來謝罪 房屋局長何永賢引退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10-30 03:34
大埔宏福苑火災導致168人死亡,事故發生近一年,政府昨公開獨立委員會報告。行政長官李家超昨率領7名司局級官員向災民鞠躬道歉,又指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因承擔政治責任而請辭。對於政府道歉是否太遲、僅一名局長下台問責力度是否足夠,李稱災後首要任務是拘捕疑犯及安置居民,認為現時道歉適當,強調已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有宏福苑居民怒斥,何永賢任期將滿,「辭職等同放生佢」;亦有居民認為,被點名的政策局局長都應該下台;批評政府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又要等調查3個月,是拖延追責。 獨立委員會上周四(22日)向政府提交報告,惟政府未有同步公開報告內容,事隔一周,政府昨召開記者會,交代報告內容。李家超在會上交代報告前,先代表政府向災民及廣大市民道歉,並與7名司局級官員一同鞠躬道歉。他又指,考慮到大火發生在宏福苑,是房屋局轄下房屋署獨立審查組的負責管轄範圍,雖火災不涉及該局局長何永賢個人犯錯,但認為何應承擔政治責任,又透露接受何的請辭,昨起停止何的職務,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兼任署理房屋局局長。 行政追責方面,政府稱因應報告指出,政府有關部門包括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在監督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的責任及承擔,有不足與缺失,決定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進行調查,3個月內完成。 此外,報告點名批評ICU及屋宇署在制度設計與執法上,存在6大系統性缺失,包括過度依賴建築專業人士誠信;未注意樓宇維修地盤火警風險;未確保外牆臨時建築物料受足夠規管;未妥善處理投訴;運作上未認真履行規管職責;以及屋宇署與ICU協調不足、署方未妥善審核ICU工作。 報告指出,屋宇署及ICU兩部門應共同承擔責任,但ICU應負較大責任,若人員能嚴肅看待職責並考慮火警後果,確實有可能消除部分危險,甚至減少罹難人數。監管部門將監督責任轉嫁一般居民,完全依賴承辦商自我監管,加上兩部門溝通脫節,最終釀成多人傷亡慘劇。 調查報告對大維修工程總承辦商「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作出「最嚴厲的譴責」,羅列出多項過失,指兩公司蓄意在多方面敷衍塞責,懷疑造假,完全罔顧居民生命安全,辜負信任,釀成香港史上其中一宗「最具毀滅性的火災」,點名公司及其管理人員侯華建、何建業、黃俠然、吳躍等人,是導致大火中多人無辜喪生的罪魁禍首。 被問到何永賢餘下任期只有數個月,現時請辭的問責力度是否足夠,政府稱已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無論何餘下任期有多少,都要承擔政治責任。至於為何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勞福局局長孫玉菡毋須負上政治責任,政府辯稱所有司局長均須向他負責,今次決定是他個人作出的政治決定,各司局長需要遵循。 被問到火災發生近一年才道歉是否太遲,政府稱火災發生後大家都感到悲痛及難過,認為首要任務是拘捕疑犯,不讓他們逃避刑事責任,還死者公道;同時要援助及安置受影響的家庭,為他們的長遠住宿作好安排;又形容現階段是適當的時候道歉。 宏志閣居民阿花(化名)則形容政府官員「鞠躬一下,似做咗一場戲」,僅何永賢一人承擔政治責任,阿花更怒斥「何永賢辭職等同放生佢」,認為何任期將滿,相當於毋須擔責,「絕對唔可以接受」,又強調須就火災擔責的人不應只得一個。 宏福苑大火遺屬葉先生怒轟,所有被點名的政策局局長都應該「下台」,目前僅何永賢一人「下台」,他形容「連問責都去到最低消費」。至於政府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需時3個月完成相關調查,他更斥「絕對」是拖延追究責任。葉又稱,為防止同類事件發生,需要整個體制改革,而非條文上的修修補補。另一宏福苑大火遺屬李國鴻則指,若政府部門不處理投訴,如何改條例亦無用;當初居民投訴無人理,「個個都話唔關事」。 更多新聞,請瀏覽東方日報網頁: http://orientaldaily.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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