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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自編自導罪案供線報博減刑 兩被告認罪4.30求情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3-25 19:25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一名荔枝角收押所的還押犯,與同黨策劃及安排兩宗自編自導的管有非法槍械、炸藥或毒品罪案,從而讓另外兩名還押候訊的犯人向執法部門提供線報,以便他們向法庭就其案件申請減刑。廉署及早介入事件,成功阻截該兩宗罪案發生,並先後落案起訴5人,涉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案中其中兩同被告今日(2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控罪,法官將於4月30日聽取求情。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則於早前表明擬認罪,2人將於周五(27日)答辯。 本案5名被告包括案發時為還押犯的王珏琛(41歲,無業)、其女友劉臻頤(29歲,商人)、關宇軒(26歲,無業)、溫展鵬(29歲,無業)及鄭樂琳(26歲,無業)。王今承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及一項沒有依時歸押罪,劉則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將2人的案件押後至4月30日聽取求情,其中王須還押、劉則獲准保釋。廉署已向法庭申請充公有關涉案犯罪得益共約90萬港元,待法庭排期處理。 2人承認的案情指,案件源於廉署一宗貪污調查,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案發期間,王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因而認識另外兩名還押犯,2人分別牽涉一宗搶劫案及一宗販毒案,正等待案件在高院提訊。王向其女友劉及同黨提出,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罪案,讓該兩名還押犯向警方提供線報破案,從而便利2人在各自案件的司法程序中向法院申請減刑,2人的家人則分別向王支付25萬港元及125萬港元報酬。 劉及王的同黨其後按照王指示統籌整項計劃及聯絡相關人士,並先後籌備購買一支高能量的非法氣槍及獲取一份炸藥製造指南以準備炸藥。他們又預備將該等非法物品藏匿於一個地點,以及安排代罪羔羊在該地點被報法部門拘捕。廉署及早介入成功阻截該兩宗自編自導的罪案發生。另外,王於去年7月8日未有到區院應訊,法庭遂向他發出拘捕令,他其後被捕及加控一項沒有依時歸押罪。 同案關宇軒及溫展鵬則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洗黑錢罪,2人早前已表明擬認罪,案件將於周五在區院處理;餘下的鄭樂琳,則被控一項洗黑錢罪,她否認控罪,案件已訂於7月6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 37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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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自編自導罪案供線報博減刑 兩被告認罪4.30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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